ARTICLE III: Joint Technological Projects
第三条 技术合作项目
1. 主要包括以下领域的技术转移项目:
- 培育药用植物
- 节水灌溉
- 智慧农业
2. 双方将竭力为对方寻找积极有效的对口单位,共同促进项目的实施。
3. 由CASTTC向中国科技部提交并申请相关项目,按照中方的相关规定获得审批。
4. ASRT负责办理在埃及的审批程序。
5. 审批通过后,技术项目将由ASRT和MOST根据其可用资金共同资助。(可参照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的模式)
6. 项目计划及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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